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的发展,调动广大教师和科技工作者投身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学校决定开展评选2007~2008年度上海电力学院先进科技工作者活动,以表彰一批具有良好学术道德、较高学术水平及较强科研能力的教师和科研人员。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07年以来从事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的一线教师和科研人员。
二、评选条件
综合考虑在2007年~2008年度以下因素: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
2.积极投身学科建设,为学校和学科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3.两年来完成科研情况良好,项目推广应用取得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
5.荣获省市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的主要完成人;
6.在国内外公开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数量较多者;
7.出版科技著作、申请和授权专利较多。
三、评选办法
教师可根据专业和学科背景向有关二级学院(直属系部)提出申请,由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组织推荐,推荐工作要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实事求是。在填写申报时,附上证明材料。学校将组织评委进行评审并报校部批准。
四、 时间安排
9月8日~9月25日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组织推荐,并汇总申报材料报科研处;
9月28日~10月16日由科研处组织评委进行评审并报校部审核。
五、 具体申报名额分配
能源学院5名
电自学院5名
计信学院4名
经管学院3名
直属数理系2名
社科部1名
外语系1名
附件:2007~2008年度上海电力学院先进科技工作者申请表
科研处 [2009-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