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科研管理系统中横向项目板块现已启用,并为了配合市教委对高校技术合同要求进行登记的管理工作,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我校横向合同的签订实施以下流程:
一、合同文本递交前,请先以本人身份(一卡通号及密码)进入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在“科研项目→项目申报→(一般横向项目/电力系统横向项目)进入申报→新增”的界面中输入数据,并且在“申请书附件”内附上欲订合同的2003年电子版(各类技术合同的2003年电子模板可在科研处网页的“文件下载”中下载),申报信息填写完毕并保存后,请向wuliang@shiep.edu.cn 发送通知邮件;
二、所填信息及合同内容经科技服务部审查并修改无误后,可将合同按要求打印成文本并至科研处签章,我校需要合同份数:要免税登记的为五份、普通登记的为四份,另加上对方所需数量后为总签订份数。
三、当双方签章生效的合同返还科研处后,该横向项目即为正式立项;
四、对方支付合同款后,项目负责人可上网查询是否已到我校帐户。当显示款项已入账,负责人可在5个工作日后到科研处领取经费分配单,凭此单到财务开列经费本或追加经费额度,项目经费的使用按照“沪电院院[2006]73号”文件执行。
填写合同注意要点:
1.签订的科技开发合同可以免征5%的营业税,但须规范填写规定的B4合同格式文本和打印,并经过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的认定(学校代办);
2.合同有效期一定要长于合同履行期,建议延长三至六个月;
3.如果合同约定要提供样机或设备的,必须在合同的“其他”条款中列出清单和大致费用,否则在以后的免税登记和费用管理方面会产生阻碍,该部分费用将缴纳3%的小额增值税;
4.合同费用支付时间要有明确的事件和时间节点,不致产生歧义;
5.合同经费购置的财产,其权属应尽可能写为乙方(我校);
6.合同履行方式是指用什么形式、载体及数量来交付合同所要求的结果;
7.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尽可能采用“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如果约定起诉的,也尽可能放置在上海。
科研处 [201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