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曙光计划项目和曙光跟踪及优秀学者奖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29浏览次数:0

各有关二级学院、直属系部:

日前,上海市教委及教育发展基金会召开了各高校科研管理干部会,会上就2006年度申报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 曙光跟踪项目及优秀学者奖的申报工作做了具体部署,为更好地塑造“曙光”这一品牌,市教委领导重申各项目的申报条件,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曙光计划项目条件

推荐人选须具备高学位(博士)、高职称(副教授以上)、高起点(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学校重点培养的骨干人才,年龄40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二、曙光跟踪项目条件

已通过鉴定或验收的曙光项目承担人,必须在2004----2006年期间正式获得部、市二等奖以上项目成果的第一完成人或一等奖排名前三名的完成人,同时附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资料。

 

三、曙光优秀学者奖条件

1、 2004年以来已完成项目并正式通过验收或鉴定的学者。必须获得过部、市级三等奖第一主持人,二等奖以上第二主持人或获得相应的其他科学奖。

2、 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担完成国家重点项目,市、部级重大项目。

3、在教学科研中成绩显著,获得市、部级以上的先进称号。

 

四、资助额度:

曙光计划项目:自然科学每项12万元,人文社科每项4万元。

曙光跟踪项目:自然科学每项20万元,人文社科每项6万元。

优秀学者奖:奖金10000元/人。今年评选全市10名。

今年市教委分配我校曙光计划项目数:2项

 

五、申报方式:

1、申报者务必在11月6日前将申请书交到科研处,一式五份。

联系方式:

钟丽莎 电话:65194048、240分机

2、文件下载: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项目申请书 (“曙光计划”项目申报)

科研处   [2006-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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