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
教育部办公厅下发文号为“教办厅函〔2006〕63号”的文件,布置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课题2006年度的申报工作。请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根据文件的要求组织申报工作。有关申报工作的文件可在全国教科规划办(http://onsgep.moe.edu.cn/)或上海市教育科研究院的网站(202.121.15.145)上下载。根据文件对申报时间的规定,我校的申报工作须在9月29日前完成。
请各研究所及申报者在申报过程中注意以下诸点。
1.所有申报者须认真阅读与申报有关的文件,根据文件的要求进行申报。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文件的规定,凡承担全国教科规划课题未结题者不能申报新的课题。
3.作为课题负责人,每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每人只能参加三项课题。
4.认真阅读通知和指南,注意招标课题的要求,按规定的题目和研究内容进行课题设计。
5.在填写“课题类别”栏目时,建议不要选择“G.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
6. 我校的申报工作截至日期为9月29日。
7. 《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活页论证6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4纸印制,于左侧装订。
联系人:钟丽莎
联系电话:240分机,65194048
电子邮件:jerry-han@online.sh.cn
科研处
2006年9月22日
科研处 [2006-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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