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课题指南》业经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即日起正式发布,课题申报工作同时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的指导思想
制定《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八届八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本市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尤其要凸现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研究,深化对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上海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发展规律,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全面发展和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上述指导思想同样是申报和研究工作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
二、规划课题的分类
2006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分系列课题、重大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我校没有文科博士点,不能申报)四类。《课题指南》重点指导系列课题申报,同时也指导重大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的申报。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课题设计、申报。
三、系列课题的申报
系列课题一般要求在年内完成。申报整个研究系列既要填写一份总的申请书,也要单独填写每项子课题的申请书。每项子课题都应有相应的独立成果,在此基础上形成整个研究系列的总成果,成果形式主要是系列研究报告(详见《课题指南》说明)。
系列课题的立项评审工作将采用不同于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的评审程序单独组织评审。
四、重大课题的申报
重大课题按所在单位的配额随时申报。
五、一般课题的申报
一般课题申报不受《课题指南》条目的限制,但必须遵循《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总体要求具体设计课题,按学科申报。2006年,一般课题立项100项。
六、课题申报的操作程序
1.课题申报所需申报材料请从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站(网址:http:// www.sh-popss.gov.cn )直接下载。各类课题的申报应选择相应类别的课题申请书下载。课题申请书必须用计算机输入和打印。填写时应注意字体、字号的正确选择和填写字数的限制,以免破坏课题申请书的原有格式。填写完毕的课题申请书必须用A4打印纸双面打印和装订,送科研处审核。同时,申请人必须在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站上录入课题申请书数据页相关内容。
申报者通过网站录入数据的步骤如下:
(1)进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并注册个人用户;(已注册用户请使用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即可。)
(2)点击首页中“课题申报”栏目,进入申报数据录入界面;
(3)按申请书“数据页”内容录入数据,完成后保存;
(4)2006年3月24日前,申报者可随时以注册用户方式登录网站,对申请课题数据进行修改。24日之后,申报者只能浏览,不能进行数据修改。
2.凡本市社科规划在研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今年的一般课题;
3.请申请者在3月20日将初稿一份交科研处审阅,并在3月24日前将最终版课题申请书一式7份交到科研处。
联系电话:65194048、240分机
联 系 人:钟丽莎
电子信箱:jerry-han@online.sh.cn
科研处 [2006-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