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6年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29浏览次数:0

各有关二级学院及直属系部:  

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以鼓励科研人员开展具有重要科学意义的原始创新和自由探索研究、形成知识产权、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通过资助项目,发现优秀科技人才,培育创新源泉,推动本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提高城市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为了做好2006年“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支持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优先支持以需求为导向的生物医药、信息、新材料、能源、资源环境等领域的研究。

二、评审原则

“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公平公正、择优支持”。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在岗中级职称以上科研人员(含中级职称),具备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课题责任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优先资助中青年学术骨干。

  2、申请项目应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解决的科学问题要明确,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可行,研究重点突出,考核目标明确。

  3、已作为课题责任人承担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资助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申请人,不予资助。

  四、受理方式、时间及地点

  1、本通知公开发布,“基金”申请人可以在“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如实填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备注:在线填写可行性方案时,“特征”请选择“其他”;“是否定向”选择“否”; “申报市科委计划类型”请选择“基础性研究计划-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类别下选择相应学科进行申报】,可行性方案封面上要标明学科代码,在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申请。

2、“基金”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至3年,资助经费为每项5-10万元。

3、本“基金”项目的申请起始时间为2006年3月15日,截止日期为2006年3月31日。

4、联系人:钟丽莎,联系电话:240分机,65194048

科研处   [200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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