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学院科技成果奖的通知
(2004)沪电院科字第5号
各系部、产业办各企业:
为了贯彻党中央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科技进步,激励创新,推动我院科技工作及学科的发展,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现定于2004年3月~5月在我院开展2002~2003年度上海电力学院科技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以奖励近两年来我院在科研(含科技服务)工作中作出贡献的教师和科技工作者。具体办法如下:
一、 奖励范围
1. 2002年以来经过鉴定、评审的(包括经过测试认可或验收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创新性应用成果;
2. 理论性成果(含文理科)必须获国家、省(市)部委、教委等主要基金资助或经有关部门立项(有项目编号和批文),并经鉴定、评审、验收或公开发表的课题论文、研究报告(只有论文者需补研究小结或相关的查新结果);
3. 由国家信息研究所提供的被国际三大检索系统(SCI、EI、ISTP)收录的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已授权的专利和出版的专著;
4. 四技服务中的优秀项目,经验收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有明显经济、社会效益,都可作为应用性成果项目评奖;
二、 评奖程序
1. 将有关评奖通知及评奖办法发至各系部、产业办,并有系部和有关部门作好动员工作。
2. 项目负责人填报成果评奖申请书和交验有关技术文件(科研总结、科研论文、技术查新报告、有关应用证明和效益证明等),以系部和部门为单位先行评议并提出具体推荐意见。
3. 科研处作形式审查并会同院奖励初评组进行初评。
4. 由院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院部批准。
三、 奖励等级
1.应用性研究成果
等 级
条 件
奖 励
一等奖
国际先进、国内首创或国内领先,有授权(含申请)专利,有明显经济、社会效益;
奖状 奖金
二等奖
国内先进,或有授权(含申请)专利,有较多的经济、社会效益 ;
奖状 奖金
三等奖
有一定水平和效益或对现有工作有较大的改进;
奖状 奖金
2.理性研究成果
等 级
条 件
奖 励
一等奖
国际先进、国内首创、国内领先或课题中发表的论文被SCI、EI收录较多
奖状 奖金
二等奖
国内先进,在国内相同领域中有较大的影响,或课题中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收录和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较多;
奖状 奖金
三等奖
在国内相同领域有一定影响,或课题中有较多的科研论文在国内刊物上发表;
奖状 奖金
3.已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发给荣誉证书、奖金。
4.已出版的专著发给奖金。
四、 评奖工作具体日程安排
1. 3月下旬将通知及评奖办法发至各系部、产业办;
2. 3月26日~4月15日由各系部动员,填报申请书,系部和产业办先行评议,系部主任和产业办主任签署推荐意见;
3. 4月16日~4月20日由各部门集中报科研处,过期不予受理。
4. 四月下旬科研处作形式审查及院奖励评审组初评。
5. 四月底~五月上旬由院学术委员会评议并报院部批准。
6. 2004年10月召开第十届科技大会颁奖。
上海电力学院科研处
2004年3月26日
关于评选2002~2003年度
上海电力学院科技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2004)沪电院科字第6号
各系部、产业办各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我院科研工作的蓬勃发展,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参加科研的积极性,我院决定开展评选2002~2003年度上海电力学院科技先进工作者活动,以表彰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及对企业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对社会产生较大社会效益的科研骨干。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2002年以来从事科研工作的第一线教师、工程技术人员。
二、 评选条件
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科研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 两年来完成科研经费情况良好;
3. 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
4. 省市级以上科技奖励的主要完成者;
5.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较高学术水平论文达到一定数量者;
6. 出版科技著作或申请和授权专利较多者。
三、 评选办法
采取个人申报和系部推荐相结合,评选工作要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实事求是。在填写申报时,附上证明材料。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报院部批准。
四、 评奖时间安排
参照院科技成果奖进程。
上海电力学院科研处
2004年3月26日
(上述两项的申报表请到科研处网页科技管理栏目中下载)
科研处 [2004-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