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上海电力大学有组织科研专项计划 “校级科研团队”(第一批)申报通知

发布者:杜怡发布时间:2026-05-14浏览次数:1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基础研究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入实施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推动高水平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全面推进以“重服务、强贡献”为导向的综合改革,落实我校五届五次党委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十五五”规划科技事业发展目标,推动我校与行业龙头企业签订的战略协议持续落地,落实“四纵四横+人工智能赋能的科研矩阵图谱”,发挥能源电力前沿创新研究院(简称“前沿院”)有组织科研主体和前瞻性、探索性科研选题布局培育的功能,突出国家战略、重大任务和产业需求的牵引作用,现发布我校有组织科研专项计划“校级科研团队”(简称“团队”)2026年度第一批申报指南。

一、团队研究方向与目标

(一)平台建设类

该类团队方向需对接校企战略合作协议内容、并在协议落地中发挥主体作用,或属于我校在相关院部中布局的省部级培育平台中的主干方向、起到主要支撑作用。

(二)攻关转化类

该类团队研究方向应属于《上海电力大学综合改革方案(2025-2030年)》确定的四个重点领域、13个主攻方向,要对接国家和地方产业需求、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产出一批可转化的核心关键技术。

(三)前沿基础培育类

该类团队研究方向需对接未来能源、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空间等未来产业领域,发挥我校现有基础,在核聚变、氢能、超导、智能传感、电网拓扑学研究、“电 - token” 全链条转化机理、电力具身智能、高质量数据集和电力语料等方向加强布局,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形成一批原创性科技成果。

二、申报要求

1. 团队负责人须为上海电力大学在职教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领导团队的经历或能力。

2. 团队应具有明确的科研方向,成员应不少于3人,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与合作空间。

3. 团队负责人、团队成员只能参与一支团队。

4. 鼓励根据有组织科研攻关需求、组建跨学院和跨学科团队,鼓励团队间开展合作。

三、建设保障

1. 校级科研团队业务上纳入前沿院管理,根据方向和类别统一命名;

2. 团队应承担科研院规划的有组织科研任务,在校企对接、平台建设、协议落地、前瞻探索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并作为联合研究中心、校级研究院等相关工作平台的核心组成部分。

3. 依托科研项目及平台开展研究生培养、本科生科研创新育人工作。

4. 前沿院为不同类型的团队提供相应的经费、场地等支持,团队须设定考核目标,原则上培育期三年,之后团队应具备自主发展能力。

4. 各二级院部要大力支持校级科研团队组建和运行,校级团队的科研业绩全部归入对应二级院部、并作为科研工作分配激励的依据。

5. 科研院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在相关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有关保障政策。

四、申报组织

1.团队按照要求填写《上海电力大学有组织科研专项计划“校级科研团队”申请书》,见附件1,签字后交团队负责人和成员所在二级院部审批。

2.团队负责人所在二级院部负责汇总本部门牵头的申请书,并填写《上海电力大学有组织科研专项计划“校级科研团队”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并将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到科研院(临港校区图文中心922杜怡 18175024076)。

3.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1日。

 

附件1-上海电力大学有组织科研专项计划“校级科研团队”申请书模板.docx

附件2-上海电力大学有组织科研专项计划“校级科研团队”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