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第十一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上海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金雯雯发布时间:2016-03-15浏览次数:268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上海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条例》,本市将开展上海市第十一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2014—2015)、上海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014—2015)评奖工作。根据市评奖办公室的要求,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评奖的申报请从上海市社联网站(http://pj.sssa.org.cn)或上海市委宣传部网站(http://www.sh-popss.gov.cn)进入,实行网上在线申报。请先仔细阅读申报的有关文件,如“评奖工作的通知”、“评奖活动实施办法”、“评奖条例”等文件。

二、 评奖的时间安排即日起至4月14日,届时将停止所有信息的登录和修改。请务必于4月14日12:00前将所有信息进行登录并及时打印申报表和活页评审表。

三、 评奖需交材料需交申报材料如下:①申报表,一式四份(其中必须有一份是原件);②申报成果,一式三份(其中必须有一份是原件);③活页评审表,一式15份。申报后,不再办理改报手续。报送的成果不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以上材料请务必于4月19日下午3时前,送交科研处。凡未在网上在线登录者一律不接受书面材料;在网上登录的内容必须与书面材料一致,否则将会影响评审结果。已登录而未及时提交书面材料者,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金雯雯

联系电话:35303931

邮箱地址:jinww07@163.com


科研处

2016年3月15日

附件:

1.市中特社理优秀成果实施办法文件下载.pdf

2.市中特社理优秀成果评奖条例文件下载.pdf

3.沪委宣2016-080号文件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