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28浏览次数:295

各有关二级学院、项目申请人: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1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研处申请开户,将申请人姓名及正确电子邮箱发到nsfc_dlkyc@163.com),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 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3.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学校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一式两份)。

4. 申请书等纸质材料请双面打印并装订,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申请书中的项目组成员中如有校外人员参加,即视为有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信息简表中要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在申请书签字盖章页上要加盖合作单位公章。2015起经费预算表还需校财务部门审核并盖章。

(三)其他

1.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基金委按不端行为处理,二级学院负有审核责任。

2. 限项申请规定:基本维持不变。特别注意指南中的特殊说明。

3. 2015年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按照系统提示,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 “关键词”内容。

4. 申请生命科学部、地球科学部一处、信息科学部一处及三处项目,必须选择“研究方向”,然后选择系统提供的关键词或者填写关键词;申请其他科学部项目,可以直接选择或者填写关键词。

5.《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于2014年12月底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6.自然科学基金委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申请人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7.鉴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学校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27日,申请书纸质版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6日,逾期不候。请二级学院自行确定专家评审、申请书收取截止时间,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申请书至科研处,学校不受理个人申请。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

科研处联系电话: 35303931,联系人:钟丽莎

科研处(学科办)   [2015-1-28]